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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条葫芦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

点击次数:506   更新时间:2020-07-02      来源:

  1、使用前应检查吊钩、链条、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。吊钩、链轮、倒卡等有变形时,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%时,严禁使用。
       2、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,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。
       3、起重链不得打扭,亦不得拆成单股使用。
       4、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。
       5、不得超负荷使用,起重能力在5吨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,起重能力在5吨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,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。操作时,人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。
       6、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,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,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。
       7、在使用中发如发生卡链情况,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。
       8、链条葫芦每年应进行一次定期试验,试验时应以额定负荷的1.13倍负荷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。